首页
搜索 搜索
当前位置:企业资讯 > 正文

澳柯玛: 澳柯玛独立董事对于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_全球快资讯

2023-05-19 22:09:14 证券之星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
    对于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

  根据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上海证券交易所《股票上市规


【资料图】

则》以及《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等规定,作为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

简称“公司”)独立董事,我们对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聘任高级管理人

员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查,现基于独立判断对该事宜发表意见如下:

  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经

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履历等材料的核查,我们认为其均具备与行使职权相应的任

职条件与履职能力,未发现有《公司法》、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

不得任职的情形,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

况,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。因此,我们同

意聘任王英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、徐玉翠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,同意聘任李建

成先生、于正奇先生、刘金彬先生、郑培伟先生、李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,同

意聘任徐玉翠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、韩冰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。

  独立董事:   孟庆春   周咏梅   黄东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○二三年五月十九日

查看原文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