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酒驾撞人让朋友“顶包” ,民警现场勘查慧眼识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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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8日,随州一男子酒后驾车撞人让乘车朋友“顶包”,企图逃避责任,没想到这出“顶包”的闹剧最终被民警识破,双双获罪。目前,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正在办理中,石某因涉嫌包庇罪移交曾都区公安分局处理。
当晚20时30分,随州公安交警四大队值班民警接110指令称,城区青年西路擂鼓墩中学门前路段,一辆轿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车相撞,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。
接警后,民警迅速赶至现场,发现一辆没有悬挂号牌的红旗小轿车与一辆折叠式小电动车相撞,被撞伤的小电动车驾驶人已被送往医院救治。后经医院确认,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警方讯问肇事者 通讯员供图
现场民警一边对车上的两名男子石某和刘某进行酒精检测,一边询问事故发生时的情况。经检测,自称是驾车人的石某没有饮酒,自称是乘车人的刘某酒精含量为31mg/100ml。然而,面对民警的询问,两人的反应都有些不对劲。身穿黑色上衣自称是驾驶人的石某神情紧张,身穿白色上衣自称乘车人的刘某,不停地在喝水。
民警根据多年办案经验判断,这起交通事故存在疑点,便连夜调取查阅了事故发生前后的沿途视频监控。最终,发现真正的驾驶人并非石某,而是刘某。
锁定案件嫌疑人后,民警根据调查掌握的信息,迅速传唤石某、刘某到大队进行讯问,询问中经过固定证据和法律宣传后,两人承认“顶包”事实,刘某是肇事人。
据两人交代,事故发生当日,刘某驾驶小型汽车沿青年路由随州城区向随县安居镇方向行驶,行驶至事故路段时与一辆折叠式小电动车相撞。事故发生后,刘某因酒后驾车,害怕追究酒驾责任,于是让乘车人石某冒充驾驶人,并承诺事后给予其好处。
随州警方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, 酒后不要驾驶机动车, 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,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,更不要因为义气、金钱等诱惑为他人违法行为顶包,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